2019定州市庞村镇“2·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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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交通事故

     节:

地     点:定州市Y085乡道西坂路段庞村镇西坂村村北口

人员伤亡:5人死亡、3人受伤

财产损失:187.5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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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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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7日上午10时23分,定州市Y085乡道西坂路段庞村镇西坂村村北口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7.5万元。

2019年2月17日9时16分47秒,事故车辆冀FF1412由定州市砖路镇西潘村村民委员会南74米西潘站始发。期间,途经王村集市,因频繁使用制动,制动力下降明显,与一辆厢式货车发生追尾事故,后又驶出王村集市。10时23分39秒,事故车辆冀FF1412按照营运路线,行驶至庞村镇西坂村村北牌坊时,因行驶路段为下坡,驾驶人王贤凯采取制动发现制动系统失效(距事发现场122米),并紧急采取降档利用发动机制动,但车速未降低。
驾驶人王贤凯发现十字路口东北侧(左转处)烟花爆竹临售点(负责人朱辰尧)人员聚集(经查共13人),打开右转向灯,车辆做出右转动作准备避险(经查视频右转向灯闪亮),右前方停有面包车、黑色越野车等车辆,加之车速快、转弯半径不足随即将车辆向左转,10时23分47秒撞向十字路口西南侧的烟花爆竹临售点(负责人朱辰尧)三轮车,碰撞后车辆继续前行至路口东南角路边花墙处与对向行驶的冀F27609三菱越野车相撞,10时23分51秒事故车辆停止前行。事故造成3人当场遇难,2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3人轻伤。
事故发生后,定州市委、市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120急救中心等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对事故现场实施管控保护,疏散围观群众,救治受伤人员,救出被困人员,控制肇事司机,开展现场勘查等。同时,定州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2·17”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善后处置、舆情管控、伤员救治等七个专项工作。定州市于2月17日10时30分和12时20分,分别以电话和文字形式向省政府报告了情况。
省政府接报后,许勤省长等省领导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理,正确引导舆论,妥处善后。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迅速派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及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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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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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冀FF1412车辆由于焊接、检验存在缺陷,导致卸载阀硬管的三通支架脱焊,致使卸载阀硬管与排气管消音器接触、摩擦,造成破损,泄压后制动系统无法继续建立有效的工作压力,导致车辆制动失效;驾驶人王贤凯在发现制动系统压力不足的情况下,仍然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营运客车继续行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二、间接原因

1.定州市春源汽车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混乱,未对车辆和员工进行有效管理;违反《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对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对驾驶人疏于管理。

2.新乐驾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对冀FF1412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过程中,违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故意减少检测项目,违规检测并出具报告。

3.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负责人朱辰尧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擅自在集市外围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造成人员聚集,致使人员伤亡增加。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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