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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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96250 江苏省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01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部署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工贸监管工作
近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工贸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工作成效,分析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部署2023年的重点任务。省应急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苏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工贸监管条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履职、狠抓落实,在突出重大风险防范、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完善风险治理体系、持续深化精准执法、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要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这条底线,突出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基础建设强化推进“两个年”活动,聚焦工贸监管和行政执法7项重点工作,实现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目标。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清行政执法和工贸监管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从处理好“统分”“远近”“老新”“分合”“点面”、“勤廉”六个对立关系做好工作筹划,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拓宽监管执法工作视野,研究新业态、新工艺、新材料产生的新风险,及时谋划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控制“增量风险”。要发挥风险报告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认识风险报告工作对提高监管和执法工作精准性的重要作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要提升深化行政执法精准性,积极探索中小型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的执法检查内容,使执法能够有效地推动企业自觉、主动解决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执法监督局全体人员,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96251 江苏省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02
应急管理部司局级及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启动
2月20日,应急管理部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司局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在干部培训学院(部党校)教学主基地开班,应急管理部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正式启动。
培训班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部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发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守正创新走好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以实际行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培训班要求,要珍惜机会、潜心学习,示范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要联系实际、深入思考,把自己、把职责、把工作摆进去多思多想,努力做到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升,在工作思路上有新拓展,在破解应急管理难题上有新对策;要服从管理、严守纪律,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此次集中轮训在部政治部指导下,由干部培训学院(部党校)承办,共分5期,前2期是部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司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后3期是部机关处级干部培训班,每期5天。每期培训班计划安排12场辅导讲座和1次研讨交流。今年6月底前,将实现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轮训全覆盖。

96252 江苏省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03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印发的《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
经研究,决定废止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37号)。
特此通知。
应急管理部
2023年2月21日

(以上内容非完整版,整理自各应急管理局,如有侵权联系即删除)
96253 江苏省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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