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档案】南京东方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24”一般中毒窒息事故
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中毒和窒息
环 节:铁场除尘大灰仓处理卸灰阀卡堵
地 点:南京东方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人员伤亡:2人死亡
财产损失:360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有
现场视频:–
2021年1月24日7时5分许,日照钢铁公司炼铁制造部喷煤除尘工场除尘操作技术员厉某龙巡检过程中发现7号、8号高炉出铁场除尘灰仓叶轮给料机卡堵,随即通过微信群联系南京东方源公司进行处理。8时许,南京东方源公司胡某兴带领刘某、史某平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胡某兴等人按照1月22日下午确定的灰仓给料机卡堵处理方案处理内部卡堵物,日照钢铁公司炼铁部除尘运行岗位工郑某分别于8时30分许、9时30分许到现场进行巡查。10时许,胡某兴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带领刘某、史某平一同到达灰仓顶部,并安排二人打开检修口盖板。打开盖板后,胡某兴计划直接进入灰仓内部取出钢管,刘某、史某平对他进行了提醒,胡某兴未接受他人建议,随后沿灰仓内直梯进入灰仓,当胡某兴头部刚进入仓体内部时,突然晕倒跌入仓内。刘某呼喊胡某兴无应答,然后让史某平去呼叫救人、找绳子救援,自己到二层平台处对灰仓进行开孔通风。10时10分许,南京东方源公司马某庆、曹某晓、黄某连、曹某宝等人员接到史某平救援通知,马某庆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灰仓施救,晕倒在灰仓内。
10时10分许,南京东方源公司职工史某平通知附近作业人员曹某晓、黄某连、曹某宝三人携带救援绳索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救援。10时30分许,日照钢铁公司职工郑某通知岗位班长卞某义、罗某鹏、主任尹某辉赶到事故现场,罗某鹏拨打日照钢铁公司内部救援电话。10时53分,接到通知赶到现场的南京东方源公司职工曹某飞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11时5分许,南京东方源公司救援人员利用灰仓下部切割出的孔洞(上13cm、下14cm、东16cm、西20cm),将灰仓顶部放下的绳索系在受伤人员腿部,将两名人员从仓顶检修口陆续救出,并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两名伤员分别被120救护车、南京东方源公司车辆送往岚山区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图片来源:事故调查报告)
(一)直接原因
1.施工负责人胡某兴未按原定方案进行施工作业,擅自变更施工方案,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未接受他人建议,无安全防护措施违规进入灰仓。
2.施救人马某庆安全意识薄弱,急于救人忽视安全防护措施,冒险进入事故地点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二)间接原因
1.南京东方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2.日照钢铁公司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以上内容整理自日照市岚山区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南京东方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24”一般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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