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档案】桃源街道留仙大道宝能城段市政污水井“9.18”一般淹溺事故
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环 节:市政污水井勘测实操考核
地 点: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与塘岭路交汇处(宝能城门口)
人员伤亡:1人死亡
财产损失:200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有
现场视频:–
经调查分析,2022年9月18日14时左右,深圳创城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一带着员工汪某、崔某兴提前到达事先约定的考核现场(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与塘岭路交汇处留仙大道北侧),三人在未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深圳工勘地理公司测绘部经理闫某飞未到达现场的情况下,打开WS325#市政污水井井盖进行勘测作业。他们三人在使用多节连接的探杆测量污水井深度时,部分连接的探杆脱落掉入井下并卡在井边。崔某兴见状,自己就下井去捡掉落的探杆,崔某兴在下井过程中跌入井底,并被井内污水淹没。杨某一与汪某发现后,杨某一立刻下井营救崔某兴,汪某则拨打了120、119,由于在井内呼吸困难,杨某一下井救援未成功,随后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将崔某兴救上来,崔某兴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南山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桃源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事故发生后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信息流转及时,应急响应迅速,应急处置得当。经南山公安分局调查及法医检验,崔某兴死亡原因系异物堵塞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排除他杀。
(图片来源:事故调查报告)
(一)直接原因
据调查分析,结合专家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崔某兴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任何安全防护设备贸然进入长期封闭的市政污水井,在井下缺氧环境中跌入井底污水里,最终淹溺死亡。
(二)间接原因
1.深圳创城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一,在未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的情况下擅自打开市政污水井盖进行作业,未对井下气体进行检测,未给下井的员工佩戴安全防护设备。
2.深圳工勘地理公司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1)市政污水井勘测实操考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组织市政污水井勘测实操考核,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被考核人员的违规作业,未及时排查和消除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对被考核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保证被考核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致使被考核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以上内容整理自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发布的《桃源街道留仙大道宝能城段市政污水井“9·18”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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