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档案】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分公司“10·2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
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环 节:原料二次库作业时
地 点: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分公司
人员伤亡:1人受伤
财产损失:240.2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2023年10月28日上午7:20,攀枝花市万奥明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奥明公司”)乙班班长许某俊在下料班休息室组织开展班前会,分配工作任务,强调安全措施,当天分配许某俊、王某中、于某云组成互保对子,负责一次库装车运输,分配冷某兰、彭某健、张某文组成互保对子,负责二次库下料装炉,于某云和冷某兰为吊车司机,负责操作吊车,其他人负责地面作业。
冷某兰、彭某健、张某文7:30到达二次库作业现场,冷某兰对吊车进行了安全检查,张某文、彭某健对作业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随即开展作业。11:00至13:00,众人分别用餐休息,冷某兰和于某云进行交换班,期间张某文违规对吊车挂钩防脱钩装置进行了反向捆绑。13:00,彭某健肚子不舒服,喊班长许某俊代替其进行作业,许某俊、于某云、张某文组成临时互保对子,13:19,于某云为防止吊具夹钳(重1.8吨)倾倒,根据张某文指挥,向右移动夹钳准备放下,放了两次没有成功,放第三次时夹钳从吊钩脱落倾倒,将张某文砸在下方。
事故发生后,经逐级按时上报,万奥明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先后到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派出所、市应急管理局等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工作。本次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救援、舆论引导、善后处置等工作有序开展,各级部门响应及时,救援过程协作有力。
(一)直接原因
张某文违规捆绑吊车钩头防脱钩装置,造成安全防护失效,作业过程中钢坯夹钳脱钩倾倒将其砸伤致死。
(二)间接原因
(1)作业管理有漏洞。万奥明公司在开展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对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制止不力。
(2)隐患整治不到位。轧钢分公司轧钢车间在10月14日、10月27日先后发现该班组存在“防脱钩装置被捆绑、起不到防护作用”的违章行为,虽当场督促整改,但并未采取后续强力措施,对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认识不够,对事故发生预见性不足,隐患整改不彻底、不深入。
(3)互保作用发挥不力。死者张某文的互保对子许某俊、于某云,吊装过程中互保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张某文的违章冒险蛮干行为制止不力,未起到互保对子作用。
(以上内容整理自攀枝花应急管理局发布的《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分公司“10·2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无忧速建客服插件仍未激活,请进入后台“在线客服-激活插件”中进行激活,激活后彻底移除该弹窗;
如您没有密钥可移步至无忧速建官网或无忧速建淘宝店铺联系客服索取密钥.
如用于测试用途,可先暂时隐藏本消息,感谢您的支持!
暂时隐藏弹窗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