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湖北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山西、湖北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山西、湖北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95330 山西、湖北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01
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扩大)学习会
2月20日,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等内容。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使命担当,深刻理解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意义、面临的主要形势和重要实践要求,努力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安全保障,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要深刻把握党领导的抗疫防疫取得的重大决定性胜利,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重大成果,持续讲好中国抗疫故事,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披荆斩棘、奋勇前进。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增强新时代新征程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促进和保障应急管理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要坚持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正风肃纪反腐效能。要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能力和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全厅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核心要义,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到应急管理事业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水平。要切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各项工作,围绕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应急力量建设等重点任务,细化实化各项具体工作举措,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95331 山西、湖北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02
关于印发《湖北省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各成员单位:

95332 山西、湖北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现将《湖北省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湖北省防汛抗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湖北省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防汛抗旱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国家防总、应急管理部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压实责任链条、落实工作机制为基本抓手,以监测预警、巡查排险、会商研判、指挥调度、抢险救援等为主要措施,全面推进汛前准备规范化建设、预案实案化编制、应急队伍共建共用、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汛情旱情高效应对等重点工作,坚决守牢标准内洪水“不溃一堤、不垮一坝、不发生群死群伤”工作目标,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一、全面压实防汛抗旱责任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国家防总印发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要求,于5月1日前调整完成全省各级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以及江河、湖泊、水库、水闸、泵站、蓄滞洪区等防汛行政责任人,并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公示,督导到岗履职,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防汛抗旱责任清单。着眼部分责任人对责任内容不熟悉,对履职方法不掌握,履行防汛抗旱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在全省推动执行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责任清单和行业部门巡查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责任人责任清单,使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能够对照责任清单条条抓行动、款款抓落实。
(三)实行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区。在全省继续推行防汛抗旱省、市、县、乡、村“五级包保”责任制,实行省领导包保市(州)、市(州)领导包保县(市、区)、县级领导包保乡镇、乡镇领导包保村、村党员干部包保户,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5月份,省防办将协调服务省委常委开展市州分片重点督查,指导各地把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实处。
(四)落实行业部门责任。按照《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要求,督导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防指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发力监测预警、工程调度、地灾防治、城市排渍、交通保畅、抢险救援、人员保供等防汛环节,履行好行业内部防汛抗旱工作主体责任。省防办将不定时对行业部门防汛抗旱行动做法进行通报。
二、扎实推进汛前准备工作
(五)制定汛前准备工作指导规范。紧密结合湖北防汛任务实际和工作实践,在宜昌、黄冈、孝感、咸宁、恩施等地开展试点,分区域、分类别、分单元、分行业从责任落实、工程排查、预案修编、隐患整治、抢险能力等方面研究制定汛前准备工作指导规范,试点成熟后在全省推开执行。
(六)扎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全省风险普查成果,督促全省各地于汛前开展拉网式检查,完成崩岸治理、病险工程除险加固、行洪障碍清理、管网改造等隐患整治工作,对汛前整改不到位的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在市县自查基础上,省防办于4月上旬联合省水利厅组建防汛抗旱检查组,对全省汛前准备工作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并对各地隐患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必要时对整改进度慢的责任单位下发督办通知。
(七)做好工程准备。督促水利、交通、住建、气象、能源电力等部门开展各类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和气象、水文、山洪监测站点等的全面检查保养和试运行,保证各类工程、设施设备以良好状态迎汛;抢抓汛前有利时机,加快水毁工程、病险工程、在建涉水工程和防洪补短板工程建设进度,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消除河道行洪障碍,实现安全度汛。
(八)加强预案修编。按照国家防总办《关于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要求,督导全省各级防指将气象水文预警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前瞻性和针对性;督促全省市县两级全部于汛前出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推动县、乡、村、组围绕城区内涝、工程抢险、山洪防御、转移避险等专项预案,按照“一点一策”要求,制定图表式简明应急预案,并通过实案化演练开展预案评估,解决基层预案上下一般粗、具体操作性不强、相关责任不明等问题。
(九)做好队伍准备。紧密结合《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围绕十六个二级流域片区中面临的中小河流防洪、山丘区山洪应对、大江大河险情处置、城市内涝应对、工程抢险等任务,按照共建共用原则,重点扶持建设省漳河抢险队、襄阳市抢险队、黄冈市抢险队、荆江抢险队、钟祥市抢险队、潜江市抢险队、天门市抢险队、枣阳市抢险队等八支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加大资金保障、更新升级技术装备等方式,提高专业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省级将于汛前组织多支专业队伍参与的全省防汛抢险综合演练,着重检验防汛抗旱指挥体系运转、救援队伍协同、新技术新装备运用、通信保障能力,全面做好应急备战准备。
(十)落实资金和物资保障。省级将在全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现状调查基础上,实地查验各级物资储备存量,测算物资需求,分级分类制定标准;同时加大防汛抗旱资金筹措、支持力度,鼓励全省各地采取商储和实物储备方式,按品种分类别备足备齐防汛抢险物料,购置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设备,完善应急物资保供方案。此外,省级将开展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督导各地严格在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的科目范围内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防汛抗旱资金效益。
三、科学防控水旱灾害风险
(十一)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启动防汛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推行指挥部领导坐镇指挥、防指主要成员单位联合集中值班。省防办将印发《关于规范汛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加强汛期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对汛期重大汛情、险情等信息报送的时限、内容、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统一规范,对防汛值班相关职责、要求进行统一明确。
(十二)落实预警叫应机制。把握极端天气多发趋势,督促气象部门加密降雨区域监测频次,加强城市、山丘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极端天气预报;着力推行3小时预报,2小时短临预警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红色预警叫应机制和极端强降雨“三停”工作机制,构建完善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体系,实现预警与响应行动无缝衔接。紧盯汛情旱情发展态势,督促水利部门加强水文监测预报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动态分析安全风险,及时有效推送预警信息,推动形成预警、报警、处置工作闭环。
(十三)精准开展会商调度。坚持重点时段高频会商研判,特别是在主汛期、梅雨期、启动应急响应期间,推行防办日会商制度,分析雨情、水情、工情、汛情、险情态势,提出防范应对措施,适时下发工作提示。在出现重大气象预警信息、暴雨红色预警、江河湖库重大汛情、工程报险等关键时期,以防办或防指名义开展联合会商,视频调度重点地区,调动各方力量、集中优势资源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十四)严格一线巡查防守。注重发挥巡查防守前哨作用,督导行业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巡查频次、人员数量。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后,动员社会力量重点加强堤防、水库、湖泊、工矿企业、尾矿库、旅游景区、施工场所洪涝、重要基础设施及地质灾害风险点巡查防守;超警戒的堤防、湖泊和超汛限的水库按照要求上足干部和劳力;历史险工险段、穿堤建(构)筑物、迎流顶冲堤段、地质薄弱堤段、涉河涉湖在建工程等易出险区域严格落实专人,分班、分组、分时段反复巡查。
(十五)科学组织转移避险。严格落实国家防总办《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指导意见》和省防指转移避险“八个应转尽转”刚性规定,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督导各地围绕明确转移责任人、转移对象、转移时间、转移地点、转移路线“五要素”制作并推行应对洪涝灾害、山洪、地灾等风险转移避险“明白卡”,确保受威胁区域群众遇到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确保失去自我转移能力人员能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转移安置。
(十六)高效开展抢险救援。加强与驻鄂解放军、武警、央企、地方专业应急力量以及民兵应急力量对接,制定应对重大险情应急协同联动方案,提高处置重大险情能力。围绕《湖北省防汛抢险力量分布图》,结合全省防汛任务实际,制定《湖北省防汛抢险力量预置图》和《湖北省应急保障物资分布图》,遇有重大汛情、险情,按照既定的任务部署提前将救援力量和应急物资预置到重点地区,及时展开抢险救援行动。
(十七)科学组织抗旱。紧盯旱情发展态势,开展旱情趋势综合分析研判,协调气象、水利、农业等部门做好气象预警、抗旱水源调度、农业技术服务等抗旱减灾工作。关注抗旱供水重点区域,妥善协调处理供水矛盾纠纷。积极争取国家、省抗旱资金支持,帮助基层一线抗旱部门解决抗旱设备紧缺问题,提升抗旱能力。统筹调度应急供水力量,通过组织应急队伍拉水、铺设应急管网等措施,保障饮水困难群众生活用水需求。
(十八)加强科普宣传。注重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借助应急广播、移动通信、互联网、电视等点面手段,提升基层监测预警水平和科普信息宣传覆盖范围。依托“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洪涝干旱灾害科普宣传,增强全民水旱灾害防御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大力支持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场馆建设,推动洪涝干旱灾害防御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四、推进防汛抗旱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十九)注重提升防汛抗旱业务能力。采取组织业务培训、集中送学、开设网络培训班等形式,推动省、市、县三级开展防汛抗旱大培训活动。汛前,省级举办一期100人的全省防汛抗旱业务培训班,聚焦基层防办从业人员专业基础薄弱、实战经验不足等问题短板,采取理论串讲、专家辅导、案例推演、情景模拟等方式优化培训课程,推动基层防办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力争每3年把全省各级防办人员轮训一遍。
(二十)注重加强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围绕实现上下贯通、行业部门横向联通、多源信息融合共享、智能化辅助决策等功能目标,积极推进全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防汛抗旱模块建设,规范系统数据接入标准,全面接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农业、交通等行业数据,加快系统评审、测试、效验,力争汛前实现省、市、县三级联调联用,发挥系统功能。
(二十一)注重加强防汛抗旱考核评估。将防汛抗旱纳入全省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考核范围,从责任落实、制度机制建立、隐患整治、监测预警、会商研判、避险转移、汛情旱情应对、抢险救援等方面确立考核权重,对市、县两级年度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打分。汛后,省防办组织召开全省2023年度防汛抗旱工作总结座谈会,组织典型经验交流,分析查找问题短板,全面总结讲评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在互学互鉴中推进全省洪涝干旱灾害应急管理能力提升。
(二十二)注重完善防汛抗旱制度机制。一是健全防汛抗旱法规制度,积极对接国家防总办防汛抗旱条例修订工作,推动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和《湖北省抗旱条例》,鼓励支持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法规制度修订完善工作。二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反馈,以简报、专报等形式推送防汛抗旱工作中的主要行动及经验做法,构建上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进一步打通部门信息壁垒,推进横向纵向基础数据、实时信息、技术支撑成果共享,完善部门间联合发布信息、共享应急资源、联合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三是优化应急指挥体系,遇到重大汛情、险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按照既定的应急指挥编组展开工作,搭建反应灵敏、协同高效的防汛抗旱联合指挥机构。
(以上内容非完整版,整理自各应急管理局,如有侵权联系即删除)
95333 山西、湖北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的部分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联系方式。

无忧速建客服插件仍未激活,请进入后台“在线客服-激活插件”中进行激活,激活后彻底移除该弹窗;
如您没有密钥可移步至无忧速建官网无忧速建淘宝店铺联系客服索取密钥.

如用于测试用途,可先暂时隐藏本消息,感谢您的支持!

暂时隐藏弹窗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QQ客服
公众号